绵阳会计税务实务:税务机关如何检查假发票?对假发票如何处理?(二)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9-17
高顿网校友情提示,*7绵阳会计税务实务相关内容税务机关如何检查假发票?对假发票如何处理?(二)总结如下:
第三十五条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进行处罚。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有行为之一的即可处罚(未按规定领购、取得、开具、使用)
3.对于多次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的处理,按未按规定取得发票一次性进行处理。
(二)对于开票单位的处理
1.如有证据表明,利用假发票取得的收入没记账的。造成少缴不缴税款后果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认定开票单位的法律责任。
2.如果证据表明是个人行为,私刻公章、财务专用章,签订合同,开具假发票,结算价款。应以个人确定为增值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补征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进行处罚。个人所得税应比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进行征收。可查实,也可按照应税所得率核定征收。
还书应面通知其申报:仍拒不申报的可认定偷税
六、虚开普通假发票,也可以追究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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