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账支票的结算程序与转账支票的背书转让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1-03
  转账支票的结算程序
  ①付款人按应支付的款项签发转账支票后交收款人,凭支票存根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借记对应科目。
  ②收款人审查无误后,填制一式两联进账单,连同支票一并迸交本单位开户银行。
  ③经银行审查无误后,在进账单的回单上加上加盖印章,退回收款人,作为收款人入账的凭据,收妥后据此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货记对应科目。
  ④另一联和支票银行留存,作为划转款项和记账的凭据。
 
  转账支票的背书转让
  转账支票可以根据需要在票据交换区域内背书转让。背书,是指在票面或者粘贴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1)支票背书转让的,由背书人在票据背面签章,并注明被背书人名称和背书日期。
  (2)出票人在支票正面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支票不得转让。
  (3)背书转让必须连续,背书附有条件的,所附条件不具有票据上的效力。背书连续,是指在支票转让中,转让支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支票的被背书人在支票上的签章依次前后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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