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长期借款含义与业务要注意的3个点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1-10
  内容释义
  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和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种借款,一般用于固定资产的购建、改扩建工程、大修理工程、对外投资以及为了保持长期经营能力等方面。
 
  业务要点
  为了正确地反映企业长期借款的取得、归还等情况,应设蹬“长期借款”科目。本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登记长期借款本息的增加额,借主登记本息的减少额,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该科目可以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设置明细账,分别设置“本金”、“利息调整”、“应计利息”等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1.取得长期借款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2.归还长期借款
  企业在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时,对应按归还的金额借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归还的利息,借记“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计提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利率法计算确定,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和费用:属于筹建期问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人财务费用。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人在建工程成本;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所发生的利息支出以及按规定不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
  企业在计提利息时,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对于分期付息、到期一次还本的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对于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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