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可免征个税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2-14
  税收在我国形式多样,其中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那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征个税?
  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可免征个人所得税。由于该政策于去年1月1日起执行,因此纳税人若在该日期后缴纳过税款,可申请退还。
  被列入可免个税范围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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