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需要办理会计工作交接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09-10
  做好会计交接工作,可以使会计实务操作工作前后衔接,保证会计实操工作连续进行;做好会计真账实操交接工作,可以防止因会计人员的更换出现账目不清、财务混乱等现象;做好会计交接工作,也是分清移交人员和接管人员责任的有效措施。
  会计人员工作交接是会计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除《会计法》规定的“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情形之外,会计实帐人员在临时离职或其他原因暂时不能工作时,也应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对此作了进一步的规定:
  (1)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时,应当与接替或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2) 移交人员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手续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由移交人委托他人代办交接,但委托人应当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拉法律责任。
  (3)临时离职或因病不能工作、需要接替或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负责人必须指定专人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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