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厂房的人工费是如何做账的

来源: 高顿网校 2015-12-31
建筑业劳务营业税纳税义务人是建筑劳务提供者,在问题所述情况下是建筑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
①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
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六条规定:“除本细则第七条规定外,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所以,问题所述情况下,如果你单位提供的材料中没有符合规定的设备(各省地方税务局都出台有明确的设备目录,建议查询),那么建筑商应该以全部260万元作为营业税应税营业额,而你单位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高顿网校温馨提示:高顿网校为您提供权威、专业的初级实务、高级实务、税务处理、技能拓展、全面会计实务等资讯。在线会计实务试题,每天免费直播上课,更多精品网课免费试听。高顿网校会计实务频道为大家提供大量的会计入门基础知识,对会计从业人员非常有参考价值。
会计实务精彩推荐:2016年财会考试月历2016年财会考试信息指南会计职称新人成长攻略初级会计实务知识详解会计人必看知识!如何做会计报表财会专家解读:会计电算化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高顿教育 > 会计实务 > 会计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