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考生注意了:撤销统计从业资格的两年内将无法授予统计资格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8-28
  统计从业的相关法律规定介绍,请考生们注意查看!
 
  根据国家统计局和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规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统计从业资格将被依法撤销已经授予的统计从业资格。自撤销之日起两年内,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不得授予统计从业资格。
 
  高顿网校小编温馨提醒:统计工作人员应当依法执行工作,不得做与工作违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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