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考试的考生注意了:统计师政策法规第五章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6-27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第三十三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第三十四条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 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三十八条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 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 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 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 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 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 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 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 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 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 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版权声明:本条内容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个月。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
严选名师 全流程服务
其他人还搜了
热门推荐
-
许昌小伙伴不要错过了:职场老人给统计专业学子带来职业前景分析 2017-01-09
-
统计师考试各种题型的答题技巧 2015-03-10
-
中级统计师的乙种考试形式 2015-03-10
-
高级统计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制度 2015-03-10
-
濮阳小伙伴不要错过了:职场老人给统计专业学子带来职业前景分析 2015-02-13
-
新乡小伙伴不要错过了:职场老人给统计专业学子带来职业前景分析 2015-02-13
-
商丘小伙伴不要错过了:职场老人给统计专业学子带来职业前景分析 2015-02-13
-
漯河的考生知道统计师考试的七种解题技巧有哪些 2015-02-13
-
焦作的考生知道统计师考试的七种解题技巧有哪些 2015-02-13
-
鹤壁的考生知道统计师考试的七种解题技巧有哪些 2015-02-13
-
开封的考生知道统计师考试的七种解题技巧有哪些 2015-02-13
-
南阳的考生知道统计师考试的七种解题技巧有哪些 2015-02-13
-
安阳考试进:统计师考试“巧得分”是有技巧的 2015-02-13
-
庆阳考试进:统计师考试“巧得分”是有技巧的 2015-02-13
-
石家庄考试进:统计师考试“巧得分”是有技巧的 2015-02-13
-
石家庄考试进:统计师考试“巧得分”是有技巧的 2015-02-13
-
唐山考试进:统计师考试“巧得分”是有技巧的 2015-02-13
-
邢台考试进:统计师考试“巧得分”是有技巧的 2015-02-13
-
张家口考试进:统计师考试“巧得分”是有技巧的 2015-02-13
-
嘉峪关进:学霸告诉你统计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秘籍 2015-02-13
-
金昌进:学霸告诉你统计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秘籍 2015-02-13
-
酒泉进:学霸告诉你统计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秘籍 2015-02-13
-
兰州进:学霸告诉你统计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秘籍 2015-02-13
-
陇南进:学霸告诉你统计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秘籍 2015-02-13
-
平凉进:学霸告诉你统计师考试中取得好成绩的秘籍 2015-02-13
-
厦门考生不要错过了:高级统计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制度 2015-02-13
-
定西考生不要错过了:高级统计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制度 2015-02-13
-
白银考生不要错过了:高级统计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制度 2015-02-13
-
漳州考生不要错过了:高级统计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制度 2015-02-13
-
泉州考生不要错过了:高级统计师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制度 2015-02-13
高顿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