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的考生不要错过了:统计行政处罚的原则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07-07
  2014年统计从业资格考试时间临近,许多考生现在就准备复习了,那么怎样做好统计从业资格考试的备考?下面高顿网校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的考试有帮助,祝大家考试顺利!
 
  统计行政处罚的原则
  (1)法定原则
        ①统计行政处罚的依据必须是法定的,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②实施统计行政处罚的主体及其职权是法定的。(行政处罚权)
  ③统计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法定的。
 
  (2)公正、公开的原则。
  为此除了要建立回避制度、听证制度、办案公开制度,最重要、最关键的是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
 
  (3)统计行政处罚与统计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即“过罚相当”的原则。
 
  高顿网校小编赠言: 最快的脚步不是跨越,而是继续;最慢的步伐不是小步,而是徘徊;*4的道路不是大道,而是小心;最险的道路不是陡坡,而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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