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中级统计师考点解析:会计法律规范

来源: 高顿网校 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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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法律规范
  我国的会计法规体系一般由四个部分构成:
  一是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国家主席签署颁布;
  二是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常务委员会通过、以国务院总理领公布;
  三是部门会计规章,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长令公布;
  四是会计规范性文件,由国务院主管部门以部门文件形式印发。
  中国成立后*9部《会计法》于1985年1月21日通过,于1985年5月1日开始实施;1999年新修订。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部分内容构成。
  具体准则可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业务准则、报告类准则三类;应用指南包括具体准则解释、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等。
 
  高顿网校小编赠言:人要在挫折中成长,就在一次次失败中也逐渐明白,前面的路途将会更加的坚难,等着自己的将会是各种的困难与挫折,要想不被它们打倒,那只有打倒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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