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CA与HKICPA自05年协议到期加之HKICPA改革后,二者已经不再互认了。在此之前,ACCA只要加2门考试就可以成为HKICPA。
一、背景:
十几年前在香港,除ACCA外别无选择,可以说早先香港会计界的发展完全仰仗于ACCA。
在05年之前,大家都知道ACCA在香港地区是非常受欢迎的,很重要的原因是它和HKICPA在很早开始就有很便捷的互认协议,以及很多香港当地的学员通过HKSA(HKICPA前身)和ACCA的联合培训项目取得2个Q。
06年之后,HKICPA与ACCA的新的agreement没有结果,加之HKICPA此时又与包括ICAEW在内的GAA成员达成“Reciprocal membership agreement”,二者关系便大不如前。
二、二者地位:
ACCA的受认度在各个地区都不同,一般都无权豁免各地CPA考试,且无签字权,单单持有ACCA在香港法律上不能自称会计师。HKICPA体系是考前要通过Qualification Programme(QP),当然也可以通过其他认可的英联邦国家(英澳加)以及新马印等地的CPA或CA加考公司法、税法才能成为正式会员。根据香港法律《专业会计师条例》,只有HKICPA会员才可自称会计师、专业会计师、执业会计师、CPA、Professional Accountant、Certified Accountant等。
所以,ACCA和香港注册会计师HKCPA已经不再互免了,考生们需要留意,以免对自己的职业方向选择造成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