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实行从价计税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时,通常以每单位应税消费品的重量、容积或数量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联系:
(1)两者都对货物征收,都属于流转税;
(2)对于从价定率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的同时需要征收增值税,两者计税依据是一致的。
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区别:
(1)范围不同:消费税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只对15个列举的税目征税,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都征收;而增值税普遍征收;
(2)与价格的关系不同:消费税是价内税,计税依据中包含消费税,且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以税前扣除,而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包含增值税,且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可以税前扣除;
(3)纳税环节不同:消费税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除卷烟批发和超豪华小汽车外只在单一环节征收,而增值税在所有的流转环节都征收。
(4)计税方法不同:消费税根据应税消费品不同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方法,而增值税根据纳税人不同有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两种方法;
(5)扣税范围和方法不同:消费税只有在列举的范围内按实耗扣税法(即生产领用数量)扣税,而增值税按购进扣税法普遍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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