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债权转让协议是什么

来源:高顿教育 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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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惟烨
王惟烨
ACCA、CPA

高顿会计研究院特聘讲师,《会计职称四维考霸》编者

问题解答:
债权转让协议是受让人同时取得与主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如抵押权、质权),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经过协商后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债权人转让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但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个人债权转让协议范本
债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转让其对第三方______拥有的部分债权,以此来抵偿甲方所欠乙方________元(大写:______)的到期债务,就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转让标的清单(具体说明)
第二条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担保物权等状况说明(具体说明)。
债权转让通知书是否要通知保证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保证期间,债权依法转让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有两个例外:
1.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2.禁止债权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综合来看,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了债权不得转让,则未经担保人同意,债权人不得转让债权;如果法律明确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债权人也不得转让。其他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转让债权,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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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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