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法的优缺点

来源:高顿教育 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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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惟烨
王惟烨
ACCA、CPA

高顿会计研究院特聘讲师,《会计职称四维考霸》编者

问题解答:
免税法的优点:可以彻底消除国际重复征税。在来源的国税率低于居住国税率时,居住国采用免税法,可以使纳税人实际享受到来源的国给与的优惠。免税法的缺点:免税法是建立在居住国放弃对其居民的境外所得的征税权的基础之上,使居住国的利益受到损害。应该是兼顾来源的国、居住国、纳税人几方面的利益。
免税法
免税法亦称“豁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非居住国的所得额,在一定条件下放弃行使居民管辖权,免于征税。这种方法是以承认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独占地位为前提的。承认收入来源地税收管辖权的独占地位,意味着居住国政府完全放弃对其居民来自外国所得的征税权利,而将这种权利无条件地留给这笔所得的来源国政府。但在实际应用中,根据各国实行的所得税制,是采用比例税率还是累进税率,以及是否通过双边税收协定的途径来实现免税方法,免税法又分为全额免税和累计免税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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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免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国外所得全部免于征税,只对其居民的国内所得征税,而且在决定对其居民的国内所得所适用的税率时,不考虑其居民已被免于征税的国外所得。由于这种方法对居住国政府的财政损失较多,所以在采用免税法的国家中采用全额免税法的国家只有法国、澳大利亚及部分拉美国家。
累计免税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来源于国外所得不征税只对其居民的国内所得,但在决定对其居民的国内所得所适用的税率时,有权将其居民的国外所得加以综合考虑。这种免税方法主要适用于行累进所得税率的国家,而且是通过签订双边税收协定的途径来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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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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