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来源:高顿教育 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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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惟烨
王惟烨
ACCA、CPA

高顿会计研究院特聘讲师,《会计职称四维考霸》编者

问题解答:
共有物的分割方式有实物分割、变价分割、作价分割。1、实物分割适用于可分物。2、变价分割适用于共有物不能分割或分割有损其价值并且各共有人都不愿意取得共有物的情形。3、作价分割适用于不可分之共有物归属于共有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的情形。取得共有物的共有人对其他共有人应得之份额,用货币给与补偿。
共有物
共有物,是指共有人共同享有的物,是共有关系的客体,分为共同共有物和按份共有物。
共有物的特征:(1)是特定的物;(2)是以其整体作为共有关系的客体。每个共有人的权利都及于整个共有物。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有物不能分割;(3)可以是“单一物”,也可以是“合成物”或“集合物”。(4)其命运取决于全体共有人的意志,部分共有人不得擅自对共有物进行事实上或法律上的处分;(5)—般以有体物为限。不同于共有财产。共有财产既可以是有形财产,还包括无形财产(如著作、发明、发现等智力成果),还可以包括特殊形式的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参见“共同共有物”、“按份共有物”。
共有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共有人之间因财产共有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称为共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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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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