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服务实务导论是什么

来源:高顿教育 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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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惟烨
王惟烨
ACCA、CPA

高顿会计研究院特聘讲师,《会计职称四维考霸》编者

问题解答:
涉税服务实务科目属于综合运用性学科,注重培养应试者在涉税服务实践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处理各项实际业务的操作水平。在掌握税法一和税法二的基础上,要求应试者了解税务师行业的各项基本制度和规则,熟悉各项代理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熟练掌握各种税的审核内容和税额计算、账务调整,正确掌握税务咨询的技巧和方法。
一、涉税服务关系的确立
(一)确立的前提
1.委托项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2.受托涉税服务机构及专业人员必须具有一定资格。
3.税务师承办业务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
4.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书。
(二)确立的程序
1.准备阶段:洽谈。
2.签约阶段。
二、涉税服务关系的变更
1.委托代理项目发生变化。
2.税务师发生变化。
3.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完成协议时间。
三、涉税服务关系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协议约定提供服务。
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
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者解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
1.委托人死亡或者解体、破产。
2. 委托人自行实施或者授意代理人员实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劝告后仍不停止违法活动。
3.委托人提供虚假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造成代理错误的。
(三)委托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终止代理行为的,提出终止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告,终止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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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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