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意思自治原则是什么

来源:高顿教育 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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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惟烨
王惟烨
ACCA、CPA

高顿会计研究院特聘讲师,《会计职称四维考霸》编者

问题解答:
民事意思自治原则是民法中的基本原则,有了意思自治原则,当事人就可以在不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形下,按照自己的想法来选择法律原则。自愿原则,又称意思自治原则,是指确认民事主体自由地基于其意志去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基于意思自治原则,法律制度赋予并且保障每个民事主体都具有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民事法律行为,特别是合同行为来调整相互之间关系的可能性。
主要内容
意思自治的核心是当事人的自治,是自由实现的主要法律形式。民事立法对意思自治的规定体现在许多方面:
一是可以提供选择的机会, 增加自由选择的效能。即用共同规则的形式,预先为民事者设定可供选择的行为模式, 以规范民事者的自由民事行为。
二是为民事者自由意志的外化,排除人为的不正当障碍, 以保证民事行为的自由开展。
三是把自由上升为受国家强制力保护的客体,使之成为“从事一切对别人没有害处的活动的权利”, 保证每“一个人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做的事情”。
四是在具体民事活动中,法律保护民事者可以自由地选择合作伙伴、可以自由地选择合作形式、可以自由地选择合作内容等。同时意思自治还表现在民法领域的各个方面,如在所有权领域, 则表现为所有人得依法任意处分其财产;在契约领域, 则表现为契约内容、契约形式、契约对象等方面之充分选择自由;在婚姻家庭继承领域, 则表现为结婚自由、离婚自由、遗嘱自由等;在民事责任领域, 则表现为自己责任, 即每个人都应当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责任由自己独立承担。但意思自由最主要的还是体现在合同领域,表现为合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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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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