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岗位的设置制度是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会计工作岗位的主要种类: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
基本原则
1、应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应与本单位业务活动的规模、特点和管理要求相适应,因此,会计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
2、会计岗位设置应符合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内部牵制制度(钱账分管制度)凡是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以起到相互制约作用的一种工作制度。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要求:出纳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而不是所有记账工作)。出纳以外的人员不得经管现金、有价证券、票据。
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进行轮岗,以有利于会计人员全面熟悉业务,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4、要建立岗位责任制。
会计工作岗位
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在会计机构内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有利于明确分工和确定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有利于会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利于会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还有利于强化会计管理职能。提高会计工作的作用;同时,也是配备数量适当的会计人员的客观依据之一。有会计初级证书即可上岗,具有中级以上会计技术职称和五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法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认真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经纪律,坚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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