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损产品生产能力无法转移时,虚亏损产品:Tcm>0、cmR>0的亏损产品,不能停产;实亏损产品:Tcm<0、cmR<0的亏损产品,应停产。亏损产品生产能力可以转移时,Tcm亏>Tcm转产或租金收入,不应停产;Tcm亏<Tcm转产或租金收入,应停产。
亏损产品是指销售收入不能补偿生产成本的产品。企业经常遇到产品是否应该停产的决策问题。通常管理人员会认为,企业长期的亏损产品应该停产或转产。亏损产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或者是质量较次,款式陈旧;或者是市场供过于求,缺乏销路;或者是成本过高,缺乏竞争力,等等。
亏损产品分类:
按其亏损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实亏产品,即销售收入低于变动成本,贡献边际亦为负数;这种产品生产越多,亏损越多,必须停止生产;但如果是国计民生的产品,应从宏观角度出发,即使亏损仍应生产。另一类是虚亏产品,即销售收入高于变动成本,能提供贡献边际,这种产品对企业还是有贡献的。总之,对亏损产品应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决策。
亏损产品是指销售收入不能补偿生产成本的产品。亏损产品按其亏损性质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实亏产品,即销售收入低于变动成本,贡献边际亦为负数。另一种是虚亏损产品,即销售收入高于变动成本,能提供贡献边际。
如果是政策性的亏损产品,当然就不应停产;如果是营利性的产品,按照传统的财务会计观点:既然是亏损产品(无论是实亏产品还是虚亏损产品),就应当毫不犹豫地停止生产。但是,依照现代管理会计的观点,实亏产品不应继续生产,因为这种产品的销售收入低于变动成本,贡献边际为负数,生产越多,亏损就越多;而虚亏损产品之所以亏本,是因为提供的贡献边际还不足以弥补全部固定成本,如果停止生产,由于固定成本不变,亏损不仅不能减少,反而会增加,因此应当进行实证分析后,再做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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