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务报表审计中,审计意见是对财务报表是否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编制,以及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公允,反映了被审计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的意见。审计意见基本类型包括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
无保留意见
如果给审计意见按照“优良差”进行评级,无保留意见就属于“优”。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依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进行审查后,确认被审计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遵循了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会计报表反映的内容符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内容完整,表达清楚,无重要遗漏;报表项目的分类和编制方法符合规定要求。只有满足了上述条件,审计人员才能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多数公司聘请事务所执行鉴证业务,都想要得到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是因为上市公司想要首发股票,甚至是企业在进行某些融资业务的时候,得到审计人员出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都是硬性要求。
非无保留意见
当审计人员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或是在审计中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时,应当出具非无保留意见。非无保留意见具体又可分为保留意见、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1.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比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低一个层级,可评为“良”。当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的性质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时,审计人员会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比如:甲公司仅一项无形资产在确认上存在问题,在其他方面都没有问题,此时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可能是恰当的。
2.否定意见:否定意见代表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相当糟糕,基本上不可以利用其信息进行决策。当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导致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的性质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时,应当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3.无法表示意见:当审计人员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此时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是适当的。比如: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在火灾中被毁损,就构成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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