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无形资产:出售时应当将取得的价款与该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及相关税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处置损益):借:银行存款、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摊销,贷:无形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资产处置损益(差额,或借方)。
无形资产成本是什么
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取得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本书“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政府补助”和“企业合并”章节的有关规定确定。
外购无形资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外购的无形资产,按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计价。"由此可见,通常情况下,外购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是一致的,但对于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一般指付款期3年以上)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初始成本按购买价款的现值计价,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计价。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购入无形资产时,按购买价款的现值,借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应支付的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的现值,应当按照各期支付的购买价款选择恰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各期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一般不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无形资产应按实际应付金额作为计税基础,确定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无形资产摊销额以及无形资产计税基础净值。以后年度由"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转入"财务费用"科目的金额,不允许在税前重复扣除。具体纳税调整方法参见"外购固定资产初始计量与计税基础的差异"相关内容。
以上为【出售无形资产的成本怎么做分录】的所有答案,如果你想要学习更多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前往
高顿教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