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处理前: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某材料
批准处理后: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对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应作如下分录: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盘亏是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发现实存数小于账簿结存量或有账无物的现象。在企业中主要表现为,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盘亏。固定资产盘亏是固定资产盘点清查中发现短缺或少于帐面的固定资产。这必须查明原因,并在固定资产盘点盈亏表内,分别列明盘亏固定资产的名称、数量、原价、已提折旧等,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后,作出妥善处理。流动资产盘亏,要在编制的盘点盈亏表内,列明品名规格、单价、盘亏数量、盘亏原因等,按照规定程序上报审批。
发生流动资产盘亏的原因,一般是由于计量不准、计算记录差错、自然损耗、变质损坏或贪污盗窃、丢失等原因造成的。所以,对于品种繁多的材料、商品等应在年度内进行轮番盘点,对于流动频繁、易于短缺的物资,盘点次数应适当增加,贵重物资则要经常盘点。发生盘亏后,在查清发生原因的同时,必须研究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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