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提短期借款利息的会计分录: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支付短期借款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利息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所额外支付的利息。这里需要记住,时间段为1年以内(含1年),才可以算作短期借款。企业取得短期借款而发生的利息费用,一般应作为财务费用处理,并且计入当期损益。
利息支付的分类:
因为短期借款的期限是1年或者1年以内,所以利息结算时,可以分为:
按月度支付利息;
按季度支付利息;
按半年度支付利息;
到达一年后,一次还本付息。
扩展资料:
应付利息的账务处理
①资产负债表日,应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在建工程”、“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②合同利率与实际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实际支付利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⑷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应付未付的利息。
案例
[例]甲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一笔生产经营用短期借款,共计120 000元,期限为9个月,年利率为8%.根据与银行签署的借款协议。该项借款的本金到期后一次归还;利息分月预提,按季支付。甲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1月1日借入短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120000
贷:短期借款120000
(2)1月末,计提1月份应计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800
贷:应付利息800
本月应计提的利息金额=120000×8%÷12=800(元)
本例中,短期借款利息800元属于企业的筹资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
2月末计提2月份利息费用的处理与l月份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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