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当期所得税即为当期应交所得税。
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纳税调整增加额
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限额:工资的14%、2%、8%。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销售(营业)收入的15%以内据实扣除。
企业已计入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
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
计提的各种资产的减值准备。
纳税调整减少额
按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国债利息收入、前五年内的未弥补亏损等。
资料扩展:
应交所得税的核算:
企业应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是正确计算应交所得税的前提。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办法,企业应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一次性和暂时性差异)通过纳税调整明细表集中体现。
以上就是【当期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知识,欢迎大家前往
高顿教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