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消费税的处理方法

来源:高顿教育 初级会计职称
116人赞过
王惟烨
王惟烨
ACCA、CPA

高顿会计研究院特聘讲师,《会计职称四维考霸》编者

问题解答:
委托加工消费税的处理方法:
受托方
受托方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如果受托方有同类参照同类,无同类参照组价。
如果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只是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如化妆品、高尔夫球具等)的,则: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受托方计算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如果该应税消费税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如卷烟、白酒)的,则: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定额消费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定额征收的消费税
材料成本是委托方提供的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
加工费是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成本)。
委托方
按照税法规定,委托加工物资属于应税消费品所负担的消费税,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以上就是【委托加工消费税的处理方法】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知识,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官方网站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声明‘来源高顿’均为原创,未经许可,任何人或组织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的商业应用。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主页 > 初级会计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