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期票据发行条件:
发行主体:发行人规定为非金融企业(企业性质、规模、以及是否上市等条件并无规定)。
发行期限:期限在5年以内,企业自主确定期限。(国内目前为3~5年)。
财务要求: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拥有连续三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中期票据待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资金使用:募集的资金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披露具体资金用途。
中期票据的优点:
中期票据可用于中长期流动资金、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等;
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在1年以上;
中期票据最大注册额度为企业净资产40%;
中期票据主要是信用发行,接受担保增信;
发行体制比较市场化,发行审核方式为注册制,一次注册通过,在两年内可分次发行;
发行定价比较市场化,中期票据发行利率的确定当期市场利率水平;
企业既可选择发行固定利率中期票据,也可选择发行浮动利率中期票据。
资料扩展:
中期票据是一种具有独特性质的公司债务工具。通过发行者的代理向投资者连续发行。投资者可以从若干个到期期限中选择:9个月一1年、1年一18个月、18个月一2年,依此类推直到10年。美国的中期票据根据415规则在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该规则给连续发行证券的公司提供了最大的便利,也更能切合公司的融资需求。中期票据对银行中期贷款具有明显的替代效应,一旦高信用品质的客户转移运用中期票据融资,商业银行就面临传统资产业务利润受到侵蚀的威胁,从而迫使商业银行进行深刻转型,主动调整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提高风险定价能力,寻求风险和收益匹配的新型客户和新型业务,适应直接融资占比上升而贷款相对规模萎缩的形势。
以上就是【中期票据发行条件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知识,欢迎大家前往
高顿教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