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一岗多人。
会计的岗位职责:
1、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科目。
2、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定期登记明细帐及总帐,做到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3、月末准确计提各项税金,在申报期限内按期缴纳各种税款。
4、按财务制度规定正确核算财务成果。
5、债权、债务及时登记、及时查清、按月做好财务状况分析。
6、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7、定期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8、做好记帐凭证、账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及保管工作。
9、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会计的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财会相关专业;
2、有相关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3、具有较强的独立学习和工作的能力;
4、工作责任心强、正直,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应变处理能力。
我国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总会计师由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机构负债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免应当经过主管单位同意,不得任意调动或者撤换;会计人员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受到错误处理的,主管单位应当责成所在单位予以纠正;玩忽职守,丧失原则,不宜担任会计工作的,主管单位应当责成所在单位予以撤职或者免职;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客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债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债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监,必要时可以由主管单位派人会同监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