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时:借:固定基金,贷:固定资产批复作为原始凭证,取得变价收入,借:现金,贷:应缴财政专户款。上缴财政部门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现金。财政返还时,根据财政安排款项列入相应收入款项。
固定资金
固定资金,“流动资金”的对称。是指社会主义企业垫支在劳动手段上的资金。固定资产为其实物形态,如厂房、机器等,一般使用年限较长,保持原来形态不变,直至其报废更新以前均可较固定地发挥作用。固定资产的价值按其磨损程度以折旧方式计入产品成本,并以货币形式积累起来,形成了折旧基金。1985年起中国折旧基金大部分留归企业用于更新改造,小部分上交企业主管部门集中调剂使用。固定资产需要更新时,折旧基金才由货币形态还原为实物形态,重新开始另一周期的循环。这样,固定资产更新前的折旧基金,有可能暂时闲置起来,存入国家银行,作为国家银行资金来源之一,参与信贷资金周转。
构成要素
固定资金主要由下列要素构成:工作机器、动力设备、传导运输设备、控制检测手段等;厂房、水塔、道路、桥梁、隧道、水坝等建筑物。保持设备的先进性;注意固定资金各种物质要素的比例,在农业中,提高设备完好率,还包括作为劳动手段的牲畜和多年生树木等。在不同生产部门或同一生产部门的不同企业中,因劳动对象、劳动手段和工艺过程的不同,可以用单位机器设备的产量来表示,固定资金的构成有很大差别,固定资金的利用程度,如在石油采掘部门、煤炭部门和水电站,建筑物费用占的比重大一些;在机器制造业、纺织工业部门,机器设备的费用所占的比重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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