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垄断企业定价的一个简单法则:边际成本上的加侨额占价格的比例等于需求价格弹性倒数的相反数,一个垄断企业索取的价格超过边际成本的程度,受制于需求价格弹性。
完全垄断
完全垄断(pure monopoly)是指在市场上没有竞争者。大多数营销经理希望能有一个强有力的营销组合,使之成为顾客心目中唯一可满足他们需要的组合。这种无竞争者的理念,将会引发对突破性时机的寻找。然而,完全垄断,也就是一家企业完全控制一个广阔市场的状态,在市场导向型经济中是极少的。而且,政府一般都制约完全垄断的发展。例如,在世界上很多地区,公用事业的价格都必须经政府部门批准。尽管大多数营销经理不指望能在一个不受制约的完全垄断市场中经营,但完全垄断的市场使他们可以逃避正面竞争。
形成原因
与完全竞争相比,完全垄断也不存在有规律性的长期供给曲线,这是完全垄断形成的条件所决定的。
这种市场形成的原因在于:
第一,技术的原因。
第二,法律的原因(如煤、电力、铁路等行业)。
第三,自然垄断,厂商控制了生产某种产品必需的原料供给。
第四,市场经济的原因。
形成条件
这种市场结构形成的主要条件:一是厂商即行业,整个行业中只有一个厂商提供全行业所需要的全部产品;二是厂商所生产的产品没有任何替代品,不受任何竞争者的威胁;三是其他厂商几乎不可能进入该行业。在这些条件下,市场中完全没有竞争的因素存在,厂商可以控制和操纵价格。这与完全竞争的含义和形成条件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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