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参加人的含义和范围是什么

来源:高顿网校 初级会计职称
191人赞过
杨志国
杨志国
金句讲师、会计学硕士

高顿会计学院讲师

问题解答:
  行政复议参加人是指参加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和与行政复议当事人地位相类似的人。
行政复议参加人的含义和范围是什么
  行政复议参加人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
  行政复议的申请与受理: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2.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3.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4.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5.行政复议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在行政复议过程中,被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和其他有关组织或者个人收集证据。
  6.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7.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1)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3)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4)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以上就是【行政复议参加人的含义和范围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高顿初级会计职称!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声明‘来源高顿’均为原创,未经许可,任何人或组织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的商业应用。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主页 > 初级会计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