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国各地区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时间:
青海:4月15日-6月15日
云南:5月8日-6月20日
上海:4月开始
海南:4月30日截止
宁夏:3月11日-4月30日
江西:4月30日截止
陕西:4月20日-6月30日
吉林:延期
天津:3月15日截止
重庆:2月20日-4月20日
湖南:3月6日-4月30日
广东:2月1日起
山东:4月20日-6月30日
黑龙江:无截止时间
安徽:4月10日起
福建:4月30日前后仍均可进行采集。
内蒙古:延期至6月30日
江苏:4月30日开始
西藏:2020年12月31日前
河北:4月15日-6月15日
辽宁:4月15日-6月15日
新疆:延期至5月15日
四川:集中采集阶段为5月13日-6月25日
山西:延期至6月30日
甘肃:4月15日-9月30日
北京:6月1日-6月30日
深圳:4月24日开始
会计信息采集范围:
具有本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正高级)的人员;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本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信息采集流程:
(一)个人申请
(二)财政部门审核
信息采集准备材料(供参考):
1、个人证件照、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像素、规格、大小等按要求上传)。
2、全日制(非全日制)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3、专业技术(最高)资格证书。
4、从事会计工作在职单位证明(单位需盖章)。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
6、当地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具体请关注各地财政局官网或者会计职称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