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一般在考后两个月左右开始领取,经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关注各地财政部门官方通知公告申领证书,各地区政策略有不同,领取证书需要的材料也有一些不同。有的地区可能仅需提供身份证,有的地区需要提供身份证、成绩单等。
证书管理:
1、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登记:
第十二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三年登记一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当地人事、财政部门指定的办事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具体情形请咨询当地财会部门)
2、初级会计职称继续教育:
第十三条、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接受相应级别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
3、初级会计职称证书吊销情形: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二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资历证明。
(二)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