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是相对应的科目,在会计实务中,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单位购买固定资产时,都是将“固定资产”与“固定基金”对应做一笔会计分录,然后“事业支出”与“货币资金”对应做一笔会计分录,这也体现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收付实现制核算方法。
一、事业单位购入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1、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照确定的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借:事业支出zd/经营支出/专用基金—修购基金;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2、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回先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装完工交付使用时,借:固定资产答;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同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在建工程;贷:在建工程。
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会[2012]22号)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处置细则:
①固定资产转入待处置资产时,借:待处置资产损溢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②固定资产报经批准予以处置时,借: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③发生清理费用时,借:待处置资产损溢;贷:银行存款;
④收到残料变价收入时,借:银行存款贷:待处置资产损溢;
⑤结转固定资产处置净收入时,借:待处置资产损溢;贷:应缴国库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