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特点:
1、可长期使用并保持原有实物形态,属于非流动资产;
2、成本一次列入当期支出不再分期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
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要求:
1、事业单位应根据规定的标准和分类,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作为核算依据;
2、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3、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其中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变价收入(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转入修购基金;
4、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比照自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
5、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会计年度终了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入账标准是什么】的全部解答,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初级会计职称】的内容,请访问高顿
初级会计职称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