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五摊销法即五成摊销法,是指在领用低值易耗品时摊销一半,废弃时再摊销一半的摊销方法。这种方法,计算简便,但在报废时的摊销额较大,均衡性较差。领用时:借:低值易耗品——在用;贷:低值易耗品——在库。
借: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贷: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
报废时,将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扣除残料价值后的差额计入管理费用。
借:材料物资(残料价值)
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摊销(已提摊销额)
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实际成本的50%减去残料价值后的差额)
贷:低值易耗品——在用(报废的低值易耗品的实际成本)
扩展资料
低值易耗品是指单项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满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实物形态的劳动资料。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都是企业中的劳动资料,所不同的是固定资产是主要劳动资料。
低值易耗品是指劳动资料中单位价值在10元以上、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劳动资料。它跟固定资产有相似的地方,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多次使用不改变其实物形态,在使用时也需维修,报废时可能也有残值。由于它价值低,使用期限短,所以采用简便的方法,将其价值摊入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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