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损失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来源:高顿教育 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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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惟烨
王惟烨
ACCA、CPA

高顿会计研究院特聘讲师,《会计职称四维考霸》编者

问题解答:
坏账损失是指企业无法收回部分的应收款项而发生的损失。在我国实际工作中,这部分损失,不得列入费用成本,而是作为营业外支出的财产损失处理。发生损失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领导批准转销时,借(或减)记利润账户(营业外支出项目),贷(或减)记有关的应收款项账户。
坏账损失
坏账损失是已经确认应收而又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所产生的损失。按照有关会计准则,具有以下特征之一的应收账项,应确认为坏账损失:
(1)因债务人单位撤销,依照企业法进行清算后,确实无法追回的应收账款;
(2)因债务人死亡,已经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认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转销法;二是备抵法。
直接转销
直接转销法是指在坏账损失实际发生时,直接借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这种方法核算简单,不需要设置“坏账准备”科目。关于直接转销法,我们还应掌握以下两个要点:
第一,该法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第二,在该法下,如果已冲销的应收账款以后又收回,应做两笔会计分录,即先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资产减值损失-坏账损失”科目;然后再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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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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