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委托代销清单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来源:高顿教育 初级会计职称
115人赞过
王惟烨
王惟烨
ACCA、CPA

高顿会计研究院特聘讲师,《会计职称四维考霸》编者

问题解答:
委托代销商品在收到代销清单时:借:应收账款--委托代销商品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代销清单是委托代销业务(或交易)中常用的一个书面资料,主要是指记录受托方在一定会计期间内(通常是一个月)已完成销售委托方交付的商品的数据清单。
支付手续费方式代销
支付手续费方式代销商品的会计处理,只有委托方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受托方按照销售商品的数量或价款确认一定的手续费收入。
此代销方式下,在实务中,委托方确认收入的条件之一就是要获取代销清单,然后(一般是收到代销清单当天)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只是获得了全部或部分货款但尚未获取代销清单的情形下,月中不处理,但通常是在月末结账时挂一笔预收账款—受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是冲销。
委托代销相关的会计分录
(一)委托方相关的会计处理
1、将商品交付时
借:委托代销商品
贷:库存商品
2、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委托代销商品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账款
视同买断方式代销
(1)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约定,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注:其实也就是商品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此情形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并结转相应的成本。
这种情形下,虽然交易在形式上是委托代销关系,但委托方商品收入的确认不以收到代销清单为准,而是直接在发出商品后确认收入和同时结转成本。
(2)如果代销协议中约定,受托方如果没有将商品售出时,可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者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在这种情况下,代销商品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因此委托方不能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而受托方也不能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只有在代销商品销售后,受托方才确认收入,并同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并在同一个会计期间结转成本。
以上就是【收到委托代销清单的会计分录是什么】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的相关知识,欢迎大家前往高顿教育官方网站
阅读全文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声明‘来源高顿’均为原创,未经许可,任何人或组织不得复制、转载、摘编或以其他任何形式的商业应用。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主页 > 初级会计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