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是损益类科目的成本费用类,借方表示增加,贷方表示减少。
资产减值损失,如果资产不能够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者带来的经济利益低于其帐面价值,那么该项资产就不能确认,或者不能再以原帐面价值予已确认,否则不符合资产的定义,也无法反映资产的实际价值,其结果会导致企业资产虚增和利润虚增。因此企业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帐面价值时,表明资产发生减值,企业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并把资产的帐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
发生时,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生物性资产减值准备等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需要等到处置时才能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