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价税合计金额记账的情况是什么

来源:高顿教育 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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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惟烨
王惟烨
ACCA、CPA

高顿会计研究院特聘讲师,《会计职称四维考霸》编者

问题解答:
取得是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180天内认证抵扣,则按照税前价做账。当然购买的用于职工福利等不能抵扣的项目即使符合前述条件,也不能按照税前价做账,选按照发票含税金额做账。
如果取得是可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在180天内认证抵扣,则按照税前价做账。当然购买的用于职工福利等不能抵扣的项目即使符合前述条件,也不能按照税前价做账,选按照发票含税金额做账。
如果取得是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一律按照含税价做账,所以企业还是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好,可以有一部分进项税去抵消销项税。
价税合计=未税收入+未税收入X税率
价税合计=不含税金额*(1+税率)
增值税是价外税。卖方收款的时候是把商品价款和增值税一起收取,这就是价税合计。
举例:
13%是增值税率,属价外税,一件商品价税合计是100元,税率是13%,那么未税金额不是87元,是100/(1+13%)=88.50
如果知道未税金额是87元,税率是13%,那么价税合计是87×(1+13%)=98.31。
扩展资料:
不含税营业收入指不含增值税的净收入。增值税属于一种价外税,在我国商品含税定价的情况下,记账时就应将含税收入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和销项税额两部分。设含税收入为A,不含税收入B=A÷(1+适用税率)。增值税税率主要有16%、13%、6%和3%等几种情况,视销售的商品或应税劳务及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定。换句话说,卖一件商品,售价116元,你的不含税收入只是100元,剩下的16元会计上计入“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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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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