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平衡凭证不可以记账,不平衡意味着计算存在错误,不能够记账。期初余额录入完毕后,应该试算平衡。期初余额试算不平衡,不能记账,但可以填制凭证;如果已经记过账,则不能再录入、修改期初余额,也不能执行“结转上年余额”功能。
期初余额试算不平衡最常见的原因:
1、明细项借贷余额方向输错;
2、金额输错,如多了一位或少了一位等。
期初余额的录入分两部分:总账期初余额录入、辅助核算科目期初余额录入。
(一)总账期初余额录入
对于没有设置辅助核算的科目可以直接录入期初余额。
(二)辅助科目期初余额录入
在录入期初余额时,对于设置为辅助核算的科目,系统会自动地为其开设辅助账页。与此相对应,在输入期初余额时,这类科目总账的期初余额是由辅助账的期初明细汇总而来地,也就是说不能直接输入总账期初数。
期初余额
期初余额(opening balance),是指期初已存在的账户余额。期初余额以上期期末余额为基础,反映了以前期间的交易和上期采用的会计政策的结果。期初已存在的账户余额是由上期结转至本期的金额,或是上期期末余额调整后的金额。通常,期初余额是上期账户结转至本期账户的余额,在数额上与相应账户的上期期末余额相等。但是,由于受上期期后事项、会计政策变更、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等诸因素的影响,上期期末余额结转至本期时,有时需经过调整或重新表述。
简介
期初余额反映了以前期间的交易和上期采用的会计政策的结果。期初余额应以客观存在的经济业务为根据,是被审计单位按照上期采用的会计政策对以前会计期间发生的交易和事项处理后的结果。期初余额与注册会计师首次接受委托相联系。广义地讲,注册会计师无论是首次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还是执行连续审计业务,都会涉及期初余额审计。但在连续审计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在当期审计中通常只需关注被审计单位经审计的上期期末余额是否已正确结转至本期,或者是否在适当的情况下已作出调整或重新表述,很少需要再实施其他专门的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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