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不是出纳做的,但出纳要依据会计凭证付款或收款啊,这样,出纳也要签字的,签字的意思是已经手。凭证下面签字各代表不同的意思,会计在“制单”的地方签字,证明是他做的凭证;领导在“主管”的地方签字,证明是他批准的;一般记账凭证下面有“出纳”签字的地方,证明已经支付。
如果记账凭证不是出纳做的,那么出纳就不该在记账凭证上签章。一般出纳是在收付凭证上盖印截“已付”“已收”或“收讫”“付讫”。
记账凭证一般有以下几个要素,应按顺序填写有关栏目。
一是要按记账日期填写年、月、日,且年份要写全称;
二是按货币资金的收付事项分别编制“字号”,“总字号”一般留给会计员填写;
三是按业务内容简洁而清楚地填写摘要,不仅自己记的账能看清发生了什么业务,让会计员也能从记账凭证上看清发生了什么业务;
四是依据收付款凭证分别填写有关货币资金科目,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对应科目。一般来讲,收款凭证上“借方科目”在凭证上方,可按业务内容分别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名称,其对应科目位置在凭证栏目内;反之,付款凭证上“贷方科目”印制在凭证上方,可按业务内容分别填写“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名称,其对应科目位置在凭证栏目内;
五是将发生额清晰地填入同行对应科目的金额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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