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减半征收对象

来源:高顿教育 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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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惟烨
王惟烨
ACCA、CPA

高顿会计研究院特聘讲师,《会计职称四维考霸》编者

问题解答:
车船税减半征收对象节能汽车。车船税的税目,包括乘用车、商用车(客车和货车)、其他车辆(包括专用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和船舶(机动船舶、非机动驳船、拖船和游艇)。
一、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
(一)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双燃料乘用车);
2.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3.污染物排放符合《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五阶段)(GB18352.5-2013)标准中I型试验的限值标准。
(二)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和双燃料重型商用车);
2.燃用汽油、柴油的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
3.污染物排放符合《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III,IV,V阶段)(GB17691-2005)标准中第V阶段的标准。
注: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约能源船舶和其他车辆等的标准另行制定。
二、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是指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对其不征车船税。
(二)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含纯电动乘用车和燃料电池乘用车,下同),应同时符合下列标准: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
2.纯电动续驶里程符合规定标准;
3.使用除铅酸电池以外的动力电池;
4.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综合燃料消耗量(不计电能消耗)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目标值相比小于60%;插电式混合动力商用车(含轻型、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0%;
5.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符合新能源汽车标准
注:免征车船税的使用新能源船舶的标准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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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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