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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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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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可以从不同的层面进行理解。从法律的形式渊源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之别。形式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或类似名称命名的成文法律。
反不正当竞争是调整企业竞争行为的规范。最早产生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欧资本主义国家,已在资本主义国家发展成经济法的核心。在一些国家里,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辅助性法和法规在维护国家的经济秩序和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与既往的规制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相比,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行为法特性”、“补充性”及“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等几项特征。
反不正当竞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对竞争行为的正当性判断具有利益权衡属性。19世纪以来的竞争法史表明,竞争作为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保护,但竞争对市场机制的扭曲又需要规限。竞争的这种利弊交织的矛盾性,决定了必须通过利益衡量对其是否功能受限或过犹不及进行判断,既包括市场竞争利害关系各方的利益衡量,也包括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衡量。
2.行为规制模式需要充分说理,不能机械地适用法条。就权益保护模式而言,其法律适用相对简单,只需将事实对照法条进行分析;而反不正当竞争具有保护一种过程或者一种机制(市场竞争机制)的属性,属于行为规制模式,如果简单地采用权益保护模式,权衡、说理不足,则可能背离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竞争的宗旨。
3.概括性、弹性条款的适用具有复杂性。一种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衡量标准为是否违反公认的商业道德,尽管随着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发展,列举性条款越来越多,但即便如此,认定法律列举的行为以及法律没有列举的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仍然有赖于道德性衡量。概言之,法条的列举和具体化不能代替价值判断和复杂、仔细的利益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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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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