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租金的会计处理
承租人应当根据租赁资产预期经济利益的实现方式选择系统合理的方法,将在经营租赁下发生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确认为费用。
承租人通常按照直线法确认经营租赁期间的费用;如果其他方法更为系统合理(更能代表使用者受益的时间形态)的,也可以采用其他方法。
确认各期租金费用时: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其他应付款等
实际支付租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等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发生预付租金时:
借:长期待摊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在出租人提供了免租期的情况下,应将租金总额在整个租赁期内,而不是在租赁期扣除免租期后的期间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摊,免租期内应确认租金费用;
在出租人承担了承租人的某些费用的情况下,应将该费用从租金总额中扣除,并将租金余额在租赁期内进行分摊。各期租金费用=(租金总额-出租人承担的费用)÷整个租赁期。
扩展资料:
经营租赁概述
基本定义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协议。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是为满足承租人临时或季节性使用资产的需要而安排的“不完全支付”式租赁。它是一种纯粹的、传统意义上的租赁。承租人租赁资产只是为了满足经营上短期的、临时的或季节性的需要,并没有添置资产上的企图。经营租赁泛指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一切租赁形式。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剩余经济寿命低于其预计经济寿命25%的租赁,也视为经营租赁,而无论其是否具备融资租赁的其他条件。
业务形式
经营租赁它是由大型生产企业的租赁部或专业租赁公司通过向用户出租本厂产品的一种租赁业务。出租人一般拥有自己的出租物仓库,一旦承租人提出要求,即可直接把设备出租给用户使用,同时,出租人还可为承租人提供设备的保养维修服务。用户按租约交租金,在租用期满后退还设备。这种租赁方式适用于租赁期较短、技术更新较快的项目,且在租约期内可中止合同,退还设备,不过租金相对要高些。由于这种方式出租人必须连续多次出租设备才能收回设备的投资并获取利润,故称经营租赁为“非额清偿”的租赁。
以上就是【承租人对经营租赁租金的会计处理】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知识,欢迎大家前往
高顿教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