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交的所得税处理,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退回当年多交的所得税,借:银行存款,贷:所得税费用。退回往年多交的所得税,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结转时,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收到税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款征收的规定,多缴纳的税款一般不可以退,但是可以在下次缴纳的时候少交,也就是说在下次申报的时候可以少申报多缴纳的部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六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因此,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文化事业费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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