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合理的时间内没有收到积极式询证函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如果未能得到被询证者的回应,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
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取得积极式函证回函是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必要程序,则替代程序不能提供注册会计师需要的审计证据,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获得回函,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意见的影响。
应收账款积极函证是在经受审计时必须的法定程序.如果我们的应收款项因为时间久远债务人地址不详等无法取得函证的话,我们就要复印本单位与债务人的业务往来(就是楼着说的公开帐目客户付款),以此来证明经济业务的实际发生,做为函证的替代件。
当然,替代只是暂时的应付审计,如果从企业管理的角度考虑,我们应定期积极与债务人核对帐目,以此确定企业坏帐损失情况,有利于制定有效的应收帐款政策。
应查明应收账款收不回是因什么原因,是对方破产、停产还是其他原因;
应收账款超过三年未能收回,可做坏账损失处理,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这是直接核销法;还有一种是备抵法,每年按应收账款的期末余额计提坏账准备金,计入管理费用,等到发生坏账时冲减坏账资金准备金。
不管用哪种方法都必须有中介机构的财产损失鉴证报告和税局的审批报告,否则税局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予承认,调增应税所得额,补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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