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单怎样背书

来源:高顿教育 初级会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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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惟烨
王惟烨
ACCA、CPA

高顿会计研究院特聘讲师,《会计职称四维考霸》编者

问题解答:
以“凭指示”(To order)作为抬头人,称为不记名指示提单。即在提单收货人一栏填写“To order”并由托运人在提单背面做成空白背书,故也称为“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提单。
提单的背书仅对于指示提单ORDER B/L,背书的话有几种形式的。抬头是To order,不记名提单,托运人在提单背面做成空白背书;抬头是To order of shipper。凭托运人指示提单,托运人在提单背面做成空白或记名背书,进行、转让,托运人也可不背书,只有托运人可以提货,既卖方保留货物所有权;抬头是To order of issuing bank,银行指示提单,由银行进行背书转让;抬头是To order of applicant,收货人指示提单,由收货人背书转让。
按照收货人的抬头方式分类,提单就只有记名提单(STRAIGHT B/L)和指示提单(ORDER B/L)两种。所谓“不记名提单”(OPEN B/L)就是指示提单。至于空白背书提单和空白抬头提单,没有这种提单,只有“空白抬头和空白背书的指示提单”,这样讲才规范。
空白背书:提单转让人在提单的背面签字盖章。如果还要写上受让人的名字,那就不叫空白背书、而叫“记名背书”了。
通知方(NOTIFY)是船到港后接收到货通知的一方(一般到货通知会按照通知方的联系方式送达),提单的CONSIGNEE一般为提单的背书方,不一定与NOTIFY相同。比如代理进口业务,CONSIGNEE一般为代理公司(因为背书后直接报关,报关单上的进口方为代理公司的名字)NOTIFY一般为实际收货单位(被代理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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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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