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如何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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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磊
陈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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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专家

问题解答:
票据权利的买卖以交付票据为要件。根据一般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权利的转让方式包括背书和简单交付。前者是指转让人应当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然后将票据交付受让人;后者是指转让人无需在票据上记载而直接将票据交付受让人。
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1)依法接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2)依法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3)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的票据。
不享有票据权利的情形:(1)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2)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票据的。
无对价取得: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则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票据权利。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纸质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为6个月,而电子商业汇票的最长付款期限为1年。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付款期限自承兑或拒绝承兑日起按月计算,并在汇票上记载.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以对价取得票据,持票人还须再具备三项要件才能独立并完整享有票据权利:
不知悉票据存在抗辩原因,如知悉存在抗辩原因而仍以对价取得票据的,其抗辩原因不予切断而可延续适用于对价持票人。
无重大过失而取得有效票据:虽付有对价,但因重大过失取得无效票据或背书不合规则的,对价持票人仍不能享有票据权利,所付对价应依利益返还请求权或依基础关系请求返还。
须无恶意:以期诈、胁迫等直接恶意取得票据,或明知直接恶意情形而仍取得票据的,虽付有对价,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所付对价,只能依基础关系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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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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