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转移的形式:按照转移的表现形式进行分类,企业金融资产转移包括下列两种情形: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转移给另一方,例如出售应收账款业务。将金融资产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最终收款方的义务。
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时会为满足资产流动性或风险管理等需要,将所持有的金融资产转移给该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其他方。票据背书、商业票据贴现、应收帐款保理等业务中涉及到了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特别是随着我国金融创新步伐的加快,资产证券化、债务买断或回购等结构化融资已经出现。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需要明确和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以下简称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范了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企业(转出方)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方)。这里所指的金融资产,既包括单项金融资产,也包括一组类似的金融资产;既包括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也包括单项金融资产(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整体。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同时按以下公式确认相关损益: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因转移收到的对价减: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利得(如为累积损失,应为加项)。
以上就是【金融资产转移的形式】的全部解答,如果想要学习更多知识,欢迎大家前往
高顿教育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