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态回收期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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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豪杰
陈豪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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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相等时,静态回收期计算公式:静态回收期=原始投资额÷每年现金净流量。如果由建设期,考虑建设期的静态回收期=建设期+静态回收期。未来每年现金净流量不相等时,静态回收期计算公式:根据累计现金流量来确定回收期(收回前一年年数+差额/当年流量)。
静态投资回收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项目方案的资金回收能力,其计算方便,有助于对技术上更新较快,资金短缺或未来情况难以预测的项目进行评价。但它不能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也没有对投资回收期以后的收益进行分析,从中无法确定项目在整个寿命期的总收益和获利能力。
它有“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和“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两种形式。其单位通常用“年”表示。投资回收期一般从建设开始年算起,也可以从投资年开始算起,计算时应具体注明。
静态投资回收期是不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时收回初始投资所需要的时间,应满足下式:前t项之和(CI-CO)的第t项=0,式中:CI—现金流入,CO—现金流出;—第t年的净收益,t=1,2,···Pt;Pt—静态投资回收期。
计算出的静态投资回收期应与行业或部门的基准投资回收期进行比较,若小于或等于行业或部门的基准投资回收期,则认为项目是可以考虑接受的,否则不可行。
如果某一项目的投资均集中发生在建设期内,投产后一定期间内每年经营净现金流量相等,且其合计大于或等于原始投资额,可按以下简化公式直接求出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原始投资合计/投产后前若干年每年相等的净现金流量,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PP)=不包括建设期的投资回收期+建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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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百科
初级会计职称,又叫做初级会计师、助理会计师,是指通过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的会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获得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中的初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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